2004秋行滇藏
2004年10月17日早上,我坐在攀枝花市长途汽车站的台阶上,等待8点钟发车去丽江的汽车。突然,一哥们拍拍我的肩膀,说:“看你的行囊,去旅游的吧!”我笑笑,对方也一个大大的旅行包。“去哪?”“丽江。”“怎么安排的?”“没定,去了再说。”“多少时间?”“2个多礼拜。”“哦,那完全可以进藏嘛!”后来想想,这应该是这次滇藏行的开始吧!
丽江呆了几天,人被灿烂的阳光晒得越发懒惰,看着人们口若悬河地谈论着各地旅游的见闻,自己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于是强迫自己背上行囊,去了中甸,在小布达拉宫的门口,租到了便宜的去拉萨的车。七天的安排,算是旅行者中比较匆忙的了。沿途经由德钦、盐井、芒康、左贡、帮达、八宿、然乌、波密、八一,最后终于平生第一次回到拉萨,回到了布达拉。
江湖丽江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对于丽江来说,那就不光是人多了,而且门派众多,谁也别想声称自己是主流,唯一的主流就是非主流。从长途汽车上下来,面对众多的旅店拉客女,我有点茫然,安顿下来后,就赶紧去买了本旅游手册,上面说,在丽江摄影,最重要的是要会减法,从纷乱的影象中去寻找。而我后来回想,自己在丽江的这几天,根本就没有学会减法,脑袋里只有一个字:乱!
这里有大腹便便的商人,有清高的艺术家,有视钱财如粪土的愤青(甚至愤老),有懒懒散散混吃混喝晒太阳的生活家,有玩车玩设备的装备族,有寻找艳遇的小资们,有音乐家、流浪家、旅游家、作家……惟独缺得就是我这样的迷茫家。
在丽江的第一顿饭,我是一个人吃的,就在人潮汹涌的小石桥美食街。喝着啤酒抽着烟,在这个雪山环抱的新天地里,突然想起一首歌: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丽江是一个驿站,是人们在孤独的旅行后休息谈天的地方,旅行时的孤独是这里的谈资。那大大小小的客栈里,躺着的是一个个疲倦而兴奋的灵魂。
那天晚上,在咖啡馆浪漫的烛光中,一个美丽的四川女孩问我:“你打算去哪?”“去看梅里雪山。”“哦,我刚从那回来。”是啊,上海的生活已经很乱了,为什么出来旅游,看到的还是乱呢?我是逃着离开咖啡馆,离开丽江的,唯一记住的是,那个女孩眼里莹莹的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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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的呼唤
雪山、青草、美丽的喇嘛庙,没完没了的姑娘在没完没了地笑。没去过西藏的郑军这几句歌词到是很准确地表达了西藏的风景,只是我去的是秋天,青草是没怎么见到,秋叶到是别有一番风味。
一路走过各种地貌,有的大山矮了一点,未达到雪线,缺少水分,于是乎,就光秃秃地伫立在那,巨大的石头山让人望而却步;稍高一点,山顶就有常年的积雪,清澈的雪水从山顶顺流而下,滋润着茂密的植被;到了地势较低的林芝波密地带,则完全一幅山清水秀的景色。一路上牛羊成群,田园牧色,惟独少见的是人。有的时候,在车上一觉醒来,其他人都还在睡,司机也沉默地开着车,我打开窗,外面是苍凉的高原大山,听着高原上的风声,大城市里的喧嚣已成遥远的梦境。
路过的城镇,很多非常简陋,在然乌镇,我们用百步丈量完了全镇,就更不要提什么通麦了。
路过了横断山脉的几条大河,就象用斧子在山中劈开了一段路,或平静或咆哮地流走。同行的一哥们有一天拍拍脑袋对我说:“我想通为什么中国叫中国了,中国没有一条别过流过来的河,顶多是中国发源的河流到别国去,象澜沧江流成了越南的湄公河,所以中国应该是世界的中心嘛。”
但文化的冲撞也是很明显的。在波密和八一,一路上都是四川人,官话都是四川话,吃得是四川菜,大家都说我是回到了老家了。同行的林兄14年前来过拉萨,他说当年拉萨看见汉人都要里外三圈地围着你看,人们身上穿的都是几代传下来的羊皮衣,而现在,那些羊皮衣的后代们正穿着西装三五成群地围在街边打桌球。
西藏也有迪厅,不过挺民族的,叫朗玛舞厅,里面的藏族服务员还真有几个漂亮的(别打我,我色而不淫),甚至脸上都没有高原红,话说回来,那些有高原红的我也觉得有很多好看的,她们的脸型还是比较好看的。
现在的拉萨,满街的酒吧、鬼佬,藏式宾馆里的前台是说流利英文的藏民,房间的价格标的是美刀。怪不得我的广东朋友叹到,都说丽江、上海离世界近,我看拉萨才是中国离世界最近的地方,无论从建筑、人物、语言,都仿佛是在国外。
在然乌时,当地派出所同志带我们进然乌湖看冰川,和我们聊了很多。虽说他还算个公务员,但有的时候下乡,还得背着锅碗瓢盆,骑一天的马,中间还要换一匹马,才能到达目的地。冬天的时候,湖面结冰了,向着对面的大山喊话,就有村民从对面骑着马过来接他们。他说这些的时候,我脑海里始终回响着空旷的山野里喊话的声音,仿佛远古的呼唤。
我喜欢看村里的孩子的面孔,小男孩们虽然语言不通,但有强烈的好奇心,小女孩们则很害羞,但脸上始终挂着笑容。听说藏民从不责打小孩,就这样任其自然地疯长。一个小孩将我领进他的家,那是一个用经文石垒起来的房子,里面有一个火炉,旁边是一个老喇嘛,正在念他前面的经文,阳光从墙上的小窗射了进来,墙的外面是雪山平湖,一幅完美的图画,安静,平和。
经幡、白塔、雪山、田园、信仰,完全的另一个世界,以我有限的语文能力实在是无法准确表达,也许面对这样的场景,我们也无须言语了,我们只需要去听,去看,去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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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在路上
总在路上,其实是一个俱乐部的名字。那天刚住进八朗学,随意敲开三楼的一间房,想问问附近哪有相片刻CD的服务。房间里很乱,床上的被子可能几个月都没有叠了,脏乱的两张床拼在一起,上面放了部笔记本电脑和一些光盘,一个音箱挂在窗外,墙上到处都是照片,角落里窝着一个腼腆的帅哥,他叫平克。问完后我关上门,门上贴着几个大字:“总在路上”俱乐部。我后来就再没和平克交流过,他的名字也是别人告诉我的。但我就是喜欢这个名字,有感觉,一见钟情啊。
最早关于在路上的感觉是从看电影阿甘正传开始的。阿甘跑过黄昏的沙漠,跑过艳丽的秋叶大道,跑过海边,跑过小桥,最后停下来说,我累了,要休息了。那时的我在上高中,也喜欢骑个自行车瞎逛。后来上了大学,开始喜欢散步,带着耳机放着BLUES,因为那个节奏和走路的节奏很配合,就象在打节奏一样,这样一来,去打开水的漫长路程就因变成了音乐表演而徒增乐趣。再后来工作了,事业、家庭、房子、票子、物质、精神,哪一样不得去死命奔波?这是虚拟意义上的在路上;偶尔忙里偷闲,想休息休息,就想换个环境,于是找个没去过的地方走走,坐在车上,看着风景,那种在路上的感觉又来了,这是现实意义的在路上。“总在路上”,这四个字,仿佛一种宿命。幸好路还有分叉,有选择才有惊喜,让我们在走路的时候欣赏不同的风景,为走路这种单调的运动平添乐趣。喜欢去旅行,一个人也行,一帮人也行,但不喜欢做详细的计划和安排。随性而走,随遇而安,总会有一些出人意料的惊喜。
到丽江的第一个夜晚,随着夜幕的降临,孤独的感觉油然而生。住在大名鼎鼎的牌坊,白天却也看不到什么人,只有那个说着我听不太懂的话的彝族小妹在那蹦来蹦去。好不容易碰到几个深圳过来的靓女(跟广东人呆久了的下场),放下行囊就马不停蹄地去了束河。百无聊赖的我只好走到一楼的电脑旁上网,打开浏览器,天涯网站迎面扑来,好家伙,难不成这是天涯旅游版块名人丽江阳光的电脑?失敬失敬。
天涯上发了个贴子寻朋友,一会就搞到小蒙古的电话了。后来又认识了东北老九。晚上喝酒的时候,老九用江湖上叙述传奇的口气向我讲述到他在青藏线骑车时碰到的一个身披盔甲,背弓箭跨长矛插羽毛的自行车骑手,俨然一幅圣斗士造型,我听着只有景仰的份。
我说我要去中甸,老九介绍藏地青年旅社,说里面有个叫大侠的人很不错,老板豌豆和客人每天晚上围着火炉聊天。
上了去中甸的大巴,凭装束一眼就看出哪些是当地人,哪些是旅游的,于是搭上腔。有两深圳人要去拉萨,我又开始心痒痒了。
到了中甸,大伙随我去了藏地青年旅社。我一进门就问谁是大侠,正好一哥们从外面买菜回来,热情地和我握说,说我就是,然后就去到火炉旁喝了杯热茶。大侠人特好,每天都洗凉水澡。
晚饭时,两深圳人力劝我去拉萨,二两白酒下肚,我就答应了,立马抓紧时间去买了羽绒服。回来时,他们又有好消息:有拉萨的回程车,便宜到歪歪。五人两丰田4500,搞定后,也不管老板娘要睡觉,喝酒到凌晨。
五人赴藏队组成,那两个深圳的,三十来岁,心态很好,聊天很开心,另外两个,一个超级急性子,一个超级慢性子,两个极端,其间趣事自不必多说。七天旅程,吃好喝好玩好,人人皆胖,日日皆醉,何来苦旅之色。
来到拉萨,又遇一天涯驴友背包小妹,刚从阿里地区扛大箱回来,当面痛斥我等奢华FB。我等随背包小妹住进了后来才知道是大名鼎鼎的八廊学(难不成是八狼穴?)旅社。刚放下行囊出门,一骑自行车哥们以及其枪眼的造型缓缓而入。大脑内存搜索片刻,原来正是传说中的圣斗士,他叫鸡毛,背包小妹的同屋,看来合影有望了。
去那木错时,北方有阴云密布,恐大雪路滑上不去。我们坐在车上去也不是回也不是,于是各掏二百块钱打赌。结果坐骑四驱坏了,果然没去成,实乃一大遗憾,从此戒赌。
拉萨多停电,那次我等与背包小妹在啃猪蹄,正当欢时,突然停电,点上蜡烛继续啃。烛光猪蹄子,也算是一种浪漫吧,粗旷点罢了。
那木错回来后,我搬进了背包小妹的屋,和鸡毛同屋。当晚来了一北京侃爷,侃出一夜的新鲜话题,什么登山界的14+5+2理想,什么民航内部超低价格机票,什么鸡毛的几次自行车带队经历等等。
鸡毛每日睡到中午,起床后要么躺在床上看一天的书,要么盛装前往布达拉宫闲坐,看有没有自行车爱好者。那天看见几个骑自行车的旅行者,一问是从湖北骑过来的,历时41天,引为朋友,睡到了我屋。
鸡毛带队骑自行车是不收钱的,怕变味。只要身上有钱,就躺着晒太阳,没钱就去打工挣。我那时最想喊的口号就是:“去吧,象鸡毛一样生活吧!”别以为这种境界很难,拉萨多得是这种人,关键是看你能否放得下。
鸡毛说起一个传说,一哥们骑车进藏,一共只花了90元钱。问其何以为生,答曰路见死狗,食之,肉带之,再问,若是死牦牛呢,答曰,吃完再走。
我临走之前,和背包小妹去了旅店对面的民谣酒吧,生疏地拿过老板手中的吉他,却意外地发现每首歌大家都会唱,那可都是纯情的校园时代唱的歌啊。于是醉了,第二天坐在去机场的车上还不清醒,一路哼着许巍的歌曲。
旅途的大部分时间还是孤独的。去一个新地方,很快地认识一帮新朋友,结识一种新的玩法或生活方式,看到新的风景,但又很快地分手。分分合和,经历得多了,愈发地觉得孤独了。于是又不断地走,总觉得前方有新的东西等着自己。欧阳疯说过:沙漠的那头还是沙漠。但等你悟到的时候,你已经老了。所以,该走还是走吧,因为总在路上,这是一种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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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1月8日 15:03 | 评论数(10) 阅读数(1048)







评论
回到拉萨,回到了布达拉~~~
不是第一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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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第一次啊,回到只是说有回家的感觉啊:)发现找回了一些幼时的梦想.
这种生活态度真的好让人羡慕!我也想坐背包客!
回到拉萨,回到了布达拉~~~
不是第一次去?
或者。。。让我想起N年前,貌似8年前看的一篇小说《我要回桂林》,ps是科幻的。
只要身上有钱,就躺着晒太阳,没钱就去打工挣。这种境界可望不可及啊!
该走还是走吧,因为总在路上。这句要怒赞!
达达 发表于2007-01-08 17:57:18
觉得你真的堪称资深旅行家了!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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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啊,写这篇游记的时候还什么都不懂,只是一个人在那瞎走。
在旅途上能遇到人拍着你的肩膀说:我们是一起的.这种感觉真好!
觉得你真的堪称资深旅行家了!佩服佩服!
very good,很清楚了
修改了一下,这是2004年的游记,这下应该思路清楚了吧。
呃……,没怎么理清文章的思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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